作为同曦男篮之前的核心球员,林葳在去年做出了离开CBA的决定,前往美国追求自己的篮球梦想。这一选择不仅是因为他渴望在更高水平的舞台上锻炼自我,还与现实中相对有限的经济因素紧密相关。在同曦期间,林葳签订的是A类新秀合同,收入十分有限。球队的财政状况也不容乐观,连经验丰富的赵柏清都只能获得税前150万的合同,林葳的待遇自然不会有太大的改善。
对于已经在CBA取得一定成就的林葳而言,若重回国内赛场,他希望能签下一份大B类合同。按照相关规定,他只能签B类合同,无法直接获得顶薪D类合同。根据规则,B类合同的顶薪相当于队内D类全额顶薪(600万)减去50万的差额,最高基础年薪可达550万。然而,有一个鲜为人知的事实是,目前在NCAA俄勒冈大学的林葳,其NIL收入(即运动员通过自身形象获得的商业回报)实际上比他在同曦时期的薪资要高得多。近期,有媒体揭示了几名在NCAA留洋的中国球员的NIL工资,其中林葳的估计收入高达75万美元,折合人民币约为525万。即使扣除税收和其他杂项费用,他的实际收入也能够达到大约400万,这几乎与他若回国签下的大B类合同相当(国内税前收入)。
在过去的一个赛季中,林葳在俄勒冈大学的表现逐渐进入主力轮换,平均每场出战17.6分钟,得分6.6分并贡献1.7次助攻,甚至出现过单场得分20+的佳绩。在美国,他不仅可以获得不错的收入,还能不断提升自己的技艺,这样的经历无疑比留在CBA这种相对舒适的环境中要富有挑战性得多。考虑到林葳还年轻,如果他决心继续在海外发展,面临的将是同曦俱乐部难以留住他的未来,因为他的身价在不断攀升。而且,同曦在失去林葳后,团队竞争力显著下降,若今后真的被降到NBL,林葳成为自由球员后,定会有众多大企业球队愿意向他提供优厚的合同。
林葱的经历也为其他有志于追梦的年轻球员提供了激励。能够在美国打上高水平的篮球,并且获得丰厚的回报,这样的机会实在难得,何乐而不为呢?